楚天金報訊 圖為:交警正在對違停車輛進行錄像
  文/本報記者周逸雄 實習生馬興然 圖/本報記者鄒斌
  前不久,武昌藍晶綠洲小區物業發出一則通知,小區地下停車場只賣不租,每個車位售價為15萬元,該消息讓這個入住才100戶左右的新小區“炸了鍋”,眾多業主多次找到物業公司討說法。近一段時間以來,武漢多個小區接連發生業主堵門抗議開發商逼買停車位事件,引發各方爭議。小區停車究竟有多難?連日來,記者對此進行了走訪調查。
  1.為免貼罰單車主回小區停車
  家住南湖文馨街一小區的汪先生因為停車,生出許多鬱悶。
  汪先生告訴記者,他住在小區最外面,為了節省停車費經常停在馬路邊上,可是最近警方加大了查違停的力度,汪先生吃了不少虧,“早晨貼一次,下午貼一次,躲都躲不過”。有一次,汪先生東西忘在家裡,開車回家拿東西,幾分鐘下樓就發現被貼了一張罰單。
  汪先生痛定思痛,決定將車停進小區,可是找車位又是件難事。晚上7時以後,小區里的車位就被占滿了,要是再晚點就只能設法“見縫插針”。不少人還因為搶停車位生矛盾,甚至拳腳相向。汪先生回憶,一次晚上8時開車回家,在小區里找了40多分鐘停車位,卻一無所獲,最終只得又將車停在了馬路邊。
  這樣的事情不是個案,12月17日晚上8時許,記者在武昌漢飛又一城小區看到,該小區大門內外兩側停滿了數十輛私家車,原本寬敞的出入口僅因為車輛亂停的擠占,僅容得下一輛小車勉強通過。而在該小區內,劃線的路面停車場數量明顯過少,大部分行車道兩側均豎起了鐵護欄,不少車輛直接停在行車道上。在一些單向通行的居民樓出入口,雖然只有一股車道,但路上卻停了一排私家車,如果後面停的車不挪走,其他車輛就只能一直被堵在最裡面。“以前沒有這麼多車,現在警方查得嚴了,都趕進來了!”小區業主朱先生說。
  2.小區停車難 停車租金水漲船高業主難承受
  停車位一位難求,停車租金也水漲船高。
  家住漢飛又一城的業主李先生有一輛二手轎車,原本也停在路邊,但是幾經處罰後,決定在物業辦一張月卡。“雖然一個月300元,但是相比一次200元的罰款還是要好些!”可李先生找到物業,對方卻擺手稱,月卡已經賣完了,只能在小區臨時停車。“一天停下來就要30元,一個月就要接近1000元,實在無法承受”。
  同樣,在南湖大華公園世家小區,物業人員表示,由於小區每戶業主家裡都有車,車位明顯供不應求,現在辦理小區停車卡要排隊,目前已經排了300多號了,“就算等一年都不一定可以等到停車卡”。
  在不少小區,停車費的“漲聲”也逐漸響亮。昨日,記者在保利中央公館物業公司,一名物業經理表示,要辦卡趕緊辦,元旦後將漲價。記者調查中還發現,不少開發商瞅準時機,售賣停車位。
  “為了一個線框框,就要17萬!”雖然已經決定要買停車位,但家住東湖華僑城的詹先生還是心有不甘,但是開發商言之鑿鑿,稱停車位是稀缺產品,將來必要漲。另一方面一個停車位就相當於一輛車錢,對於一個剛花巨資買了房的工薪族來說,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。當他咬牙拿出錢要買車位時卻發現,一期發售的50個停車位很快被搶光。
  3.賣比租賺錢不少車庫“只賣不租”
  面對有錢、任性的業主,不少開發商發現賣車位比租更容易回籠資金,便打出地下車庫“只賣不租”的旗號。在武昌廣八路的一小區,小區內很多車子都停到了馬路上,而地下車庫卻是空的。業主劉先生想去租一個車位,卻得知“車位只賣不租”,售價十三四萬元一個。“我們小區有1124戶,只建了500多個車位,現在是車多位少,車位不怕賣不出去。”售樓部一工作人員稱。
  開發商為何熱衷“賣車位”?一位房地產公司工作人員說,銷售車位可以很快回籠資金,而出租車位則要花更多時間、人力去管理。
  此次調查中,記者發現不少開發商售賣的車庫並無“兩證”。在保利中央公館,銷售人員明確表示,此次銷售的100個停車位沒有產權,屬於人防工程,不計入業主公攤,售賣的是70年的使用權,但使用權可以轉讓。同樣,在華僑城,業主花接近20萬元購買的仍是70年的使用權。
  武漢市房管局物業科一負責人表示,除了規劃車位可以合法租售外,目前各小區“出售”的車位主要都是人防車位,這類車位不能買賣,不能取得產權證。但可以通過“長期租賃合同”來實現銷售。對此,開發商的理由是,《人民防空法》規定了人防工程由投資者使用管理,收益歸投資者所有。
  人防部門人士稱,現在小區將人防工程改作地下停車場的現象非常普遍,只要得到人防部門批准就是可以的,但《物權法》規定“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”。
  ■ 追問
  小區停車難 業主怎麼辦
  即使“只賣不租”,小區停車位也面臨“僧多粥少”的局面,那麼開發商為何不多建一些停車位?南湖一小區的開發商向記者坦言,“出售車位利潤不高,出租回收成本周期太長,所以地下車位能不建就不建,地上車位能少建就少建”。
  小區業主面臨停車難該怎麼辦?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戈仁鋒律師認為,車位是作為小區配套設施存在的,開發商“只售不租”涉嫌侵害業主優先選擇權。“這種做法明顯有違《物權法》的‘滿足業主需要’精神,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。”開發商對停車位是租是售,應與業主協商解決。如果協商不成,就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。
  中科院武漢分院城市交通管理研究所所長胡潤州說,解決小區停車難,可考慮引入社會資本投資興建公共停車場,或在小區修建立體車庫等辦法。
  ■ 背景
  車量增長快車位缺口大
  交管局的一份調查數據顯示,目前,全市機動車保有量達到179萬多,逼近180萬。與火爆的車市相比,武漢市停車位的增長速度顯得十分“緩慢”,數據顯示,武漢市共有停車場2600多處,停車泊位27萬多個,停車泊位缺口日益增大。而且,已建成的地下停車庫由於價格原因,使用率不高,已建好的車庫被挪作他用比較普遍。
  “道路擁擠和停車難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,只能解決緩解交通擁堵的主要矛盾,減少機動車出行率。”武漢市交管局一名負責人表示,他並不否認近期出現的物業兜售停車庫、停車費漲價與嚴管違停有關,但他認為這是規範管理的必由之路。
  (原標題:圖文:停車租金飆升 業主叫苦不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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